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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应急预案
文章来自:   发布日期:2009/10/28 9:29:25  点击数:5778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院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林、副组长:肖建英、刘迎红、黄剑清,成员:黄伟强、阮力、郑礼宝、汪艳、佟韬、倪建聪。
领导小组下分为:
1、现场抢救组:
组长:刘迎红,副组长:黄伟强。
成员:郑礼宝、汪艳、欧阳萍、倪建聪、佟韬及当班医务人员。
2、现场疏散报警组:
组长:黄剑清,副组长:阮力。
成员:张圣威、江爱萍、林艳、林友榕及当班保安、导诊、分诊台工作人员。
3、协调谈判组:
组长:王林,副组长:肖建英、刘迎红。
成员:阮小玲、黄伟强。
领导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我院防范和处置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疗安全的各项工作,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二、防范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我院依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于2002年8月20日制定实施。
三、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时,当事人和科室应避免与患者正面冲突,防止事态扩大或激化矛盾,如发生患者辱骂、殴打医务人员、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时,应立即通知院保卫部门,保卫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行使排解和保卫责任,必要时报告公安和上级行政部门,同时要争取适当的防范自卫措施以避免事态的恶化。
四、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分级报告制度,发生医疗纠纷等突发事件时,当事人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若无法解决应立即向相关职能科室报告,职能科室应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院长报告,并将处理情况向市卫生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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