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们荣幸地通知,贵方对我院传达室大门工程已于2009年12月15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贵单位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为大写壹拾壹万叁仟零捌拾伍元整,小写(¥113085元),工期40日历天。请贵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0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