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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须知
文章来自:   发布日期:2011/7/26 17:02:22  点击数:3687

一、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期间,必须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服从科室的安排,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拒收病人的“红包”。如有违章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的处罚或终止进修。

二、进修人员凭进修通知单及单位介绍信,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复印件(盖单位人事章),一寸彩色照片3张,来院报到。临床医师须在我院进修一年考核合格才能发给结业证书。进修费12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医德医风保证金500元/年(结业时退还)。

三、进修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中途退学,进修费一律不退。

四、进修期间不得任意转科、提前结束或延长进修期间。

五、进修期间一律不准事假、婚假、探亲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立即通知原单位,终止进修学习,不发结业证书。若进修期间有晋升提职、出国及各种考试等事宜者,请不要申请来我院进修。原单位亦不得以“人员紧缺”为由要求将进修人员调回。

六、因故不能进修,请立即回复我院电话(0591-83787173或83725667转8065),并不得调换人选,否则我院不予接收。如确需调整,应填写进修申请表另行申请。

七、进修人员要爱护我院公共财物和科技资料,不得收藏、携走我院的病历、心电图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有违反将按我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工作服和日常生活用品自带。

九、进修人员请勿在工作时间内在院内公共及室内场所吸烟。违者将予罚款处理。

十、进修期满,应认真做好自我鉴定,经科室考评签署意见后到医务处办理有关离院手续。未经事前同意,逾期不离院者,按日罚款。丢失或损坏仪器设备,要按价赔偿。

十一、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

十二、来院住宿人员尚须交纳保证金、钥匙押金,具体请详阅《进修生住宿管理办法》。

十三、进修生接到此通知后,请认真阅读,如能遵守以上要求请本人签字,选送单位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者,恕我院不能接纳。

 

 

我已阅读进修人员须知,特申请到贵单位进修。

进修人员:_______________

选送单位: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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