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西院麻风病住院楼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12】217号)要求:我院西院麻风病住院楼自来水工程由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施工建设。我院于2013年3月26日在六楼会议室,由王林院长、黄伟强副院长、傅俊健、林苏、邓友财组成询价谈判小组,在分管纪检的领导肖建英书记的全程监督下与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邓工就西院麻风病住院楼自来水工程设计事宜进行谈判。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对我院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报价为¥27818元,根据相关规定下调20%的报价为¥22254元。(最终价格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同时对我院贸易水表后给水管道工程设计报价为¥41017元,根据相关规定下调20%的报价为¥32814元。(最终价格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公示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日。
以上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院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83782938。
特此公示!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1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