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队伍建设,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学习《党章》部署、辅导会议精神,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主题活动,激励全院党员干部自觉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提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权威,为促进医院实现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是深入学党章。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各项规定,自觉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格守纪律。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党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来抓,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纪律、执行讲纪律、行为守纪律;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忠诚履职、恪尽职守,自觉抵制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三是切实转作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确保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突出解决单位工作秩序不规范,工作效率不够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经常等问题,大力纠治慵懒散俗之风、奢侈之风、虚假之风、浮夸之风,形成埋头工作、全心为民的新风。
三、活动安排
院党总支从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活动,积极倡导院内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10个一”,即:①组成一个学习辅导小组;②进行一次学习部署;③制定一个学习方案;④作一次学习辅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⑤组织一次党章知识竞赛;⑥进行一次警示教育;⑦解决一个显见作风问题(或制定一项转变作风制度);⑧组织一次讨论交流;⑨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一次“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推进本职工作实践活动;⑩撰写一篇活动总结
这次专题活动,主要集中在4~6月份进行,具体分三个环节,即:
1、4月份为学习教育阶段。3月底,完成学习活动组织机构建设,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总支负总责,总支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成立学习辅导小组,由总支委员组成,各支部成立学习小组。党总支制定学习方案,各支部根据总支的学习方案分别制定学习计划。4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总动员,会后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进行再动员。学习教育阶段要求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签到及学习记录,做到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2、5月份为加强教育、集中讨论交流阶段。5月9日组织1次集中学习辅导,由总支书记为全院党员干部上党课;5月16日,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在此阶段,各支部应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做好学习讨论交流和记录。
3、6月份为总结提高阶段。6月6日院党总支组织全院党员进行一次党章知识竞赛,并选派优秀人员参加市直卫生系统的党章知识测评和党章知识竞赛;根据新《党章》,修订完善我院党建工作制度,并结合医院实际开展一次“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推进本职工作的实践活动;各支部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要求每位党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各支部推荐一篇优秀心得体会文章。党总支组织一场心得体会交流会。
四、其他要求
1、明确意义、提高认识。学习贯彻党章是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必须抓好落实。为此我们要综合运用简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深入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主题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之积极投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来。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医院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本次学习活动,各支部书记为活动具体负责人,确保本支部学习活动各阶段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汇报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阶段回顾小结。
3、有机结合、突出重点。这次活动以“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为主题,同时要与其他学习教育和有关工作有机结合:一是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相结合。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三是与文明城市、“三推二改一评议”等各类精神文明活动相结合。四是与院总支制定的2013年度医院党员学习计划相结合。通过与其他学习教育等相结合,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做到学习党章、提高认知与具体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中共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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