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员干部: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团圆、喜庆、清廉、文明的节日,特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违纪违规,严格遵守省委反腐办“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不随陈规陋习,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在操办婚丧喜庆、升学晋职、生辰庆贺等事宜中,带头做到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不奢侈浪费,不借机敛财,大力倡导节俭过节的文明新风。 三、不沾染恶习,做歪风邪气的抵制者。增强法纪意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御金钱、物欲的诱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各种歪风邪气。 四、不违规参加各种联谊活动,做健康人际交往的倡导者。倡导文明、向上的人际交往,不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借联谊、聚会之名,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借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或非组织活动。 五、不搞享乐主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涵养新时代好家风,弘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带头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助困活动,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六、不忘廉洁教育,做廉政文化进乡村、社区的宣传员。积极参与所在乡村、社区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两节”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党风政风、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底线,自觉遵守以上六项倡议,过好节日“廉关”,用廉洁勤政的实际行动,引领文明过节的社会新风尚。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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