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18--2020年零星修缮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基本情况如下:
一、资格标准: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单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及其拟派得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件中从业限制期限内。
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2条、第3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招标项目: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18--2020年零星修缮项目
三、招标编号:福顺恒[2018]招字第A-043号
四、招标单位: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阮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91-83787036
五、招标主要内容: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七、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受邀名单之外的投标人报名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十、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10.10工实业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6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邮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晏静 电子邮件:454477278@qq.com
电 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报名联系电话:0591-83768486
附: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要求 |
服务时间 |
1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18--2020年零星修缮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注:
1、以上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为必须完全响应条款。
2、中选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招标保证金及已支付费用(如履约保证金等)。
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于报价前对招标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