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参加2018年度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根据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累计加分
加分项目
1
杨传梅
341226199005256123
3
干部随军家属加3分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5日—6月21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向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91-83706089),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