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于行政新办公区会议室,由黄伟强副院长、阮力、傅俊健、邓友财、杨恒、林芳组成采购谈判小组,在纪检监察李晓榕的全程监督下,对医技科欧洲之星维修配件项目与欧之星(上海)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价格谈判,经过双方谈判,最终确认价格为:总价51000元(其中,ER闪光灯:18000元;ER后镜:8000元;光纤:25000元)。
以上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人:李晓榕,联系电话:0591-83706089。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2日。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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