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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春季补充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文章来自:   发布日期:2008/6/16 9:58:34  点击数:4972

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榕委办[2002]1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我院春季补充工作人员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我院护理、药剂、预防医学、医学美容等岗位笔试成绩达最低控制线55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各岗位面试的考生为9人;另报考临床医学岗位皮肤与性病专业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2人,共计面试考生11人(详见名单)。
二、面试时间
定于6月27日下午3:00进行,地点设在本院七楼会议室。
三、面试试题
面试专业题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负责拟制,每个专业拟制三套(A、B、C卷)试题,每套试题由3道题组成,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拟制的试题均附主测要素和参考答案,以供考官评分时参考。面试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5分钟。面试前试题按绝密资料管理,指定专人出题、印制和保密,严防试题的泄露。
四、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由本院考官和外请考官组成。考官人数7名,其中我院考官2名(其中1名主考官及1名评委由市人事局、监察局、卫生局在临考前半小时分别在院级领导专家和院内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外请考官5名(外请考官由市人事局、监察局、卫生局在临考前半天从福州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中分专业随机抽取5名)。
五、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30分钟集中在候考室核对身份,实行封闭管理,准备面试,考生抽签须等面试考官到齐,由市人事局、监察局人员在场,按先抽取专业顺序、后抽取考生顺序进行。
2.面试之前,全体考官在考场集中,先由主考交代注意事项,再由市监察局监督员宣布考场纪律,面试专业题由市人事局工作人员从事先准备的三套试题中抽取一套,并经市监察局监督员检查后由主考当场拆封。
3.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考场,根据主持人提示,准备5分钟后开始作答。考生准备时间未到可以作答,准备时间到,计时员应提示“*号考生准备时间到,请开始答题”。
4.考生答题结束后,考官填写《面试评分表》并签上考官姓名,报分员应待全体考官评分完毕,按考官顺序逐个报分,并收取《面试评分表》。
5.报分员待计分员填好《面试成绩汇总表》,计算出成绩并核对无误后当场宣读面试成绩:“*号考生的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分,*号考生的最后得分为**分”。
六、面试考场纪律
1.面试考场内要保持肃静,考官和工作人员要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无声状态并交由监督人员保管,不得议论或随意走动。
2.面试评分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保证有关规则得到落实,防止其他因素干扰面试的公正。
3.考官评分要客观、公正、准确,独立评分,不打人情分、关系分。
4.参加面试的考生无故不参加或迟到,均按自动弃权处理。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抽签前应将手机关机并交由考场工作人员装入信封,统一保管。考生面试结束到工作人员处取走手机,自动离开考场。
5.《面试成绩汇总表》中的考生面试成绩须经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签字后方可生效。
6.市卫生局、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对面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指导。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录取。
2.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的报考者由我院负责通知本人。
3.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按1:1的比例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应选择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应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且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违反规定程序操作、泄露、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阮小玲                 联系电话:83737914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二○○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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