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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自:   发布日期:2021/8/11 10:22:58  点击数:7320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生的综合成绩已在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官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上统一公示。根据《2021年度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进行,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7:30

二、集中地点: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80号)

三、 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请考生备好现金483元

五、体检注意事项

1.本次体检要求空腹检查。前一天晚上八点后不吃,十点后不喝。

2.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及本人身份证件到场。

3.开始体检后请听从引导人员的安排。

4.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告知检查医生。

(1)病史主要指重大疾病及手术史,并尽可能将相关的病历、检查资料、疾病证明带来。

(2)现有症状如感冒等可能影响化验检查结果,应尽量在检前告知。

5.有关视力检查:根据要求,裸视力(不戴眼镜)时视力不达标的考生可进行矫正视力(戴眼镜后)的检查,达标后仍然属合格。所以,请考生将自用眼镜带来(矫正至4.8以上)。

6.服装:

(1)请勿佩戴金银首饰:如耳环,项链等;

(2)为避免影响胸部X线检查结果,请避免穿着在胸、背部印有花纹或缀有塑料、金属饰品的服装。女性考生避免穿着有金属圈或有较多金属附件的内衣(尽量穿运动内衣)。如确实可能影响检查结果的,医生可能在拍片前要求更换体检医院准备好的指定衣物。

7.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须在体检之前向招录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书面申请延期体检。

8.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应将有关情况填写在体检表中,并在体检前向工作人员报告)。

9.体检时考生家属、朋友等人员不得跟随。考生体检全过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体检之前须把上述物品上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按违纪处理。

10.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下载闽政通出示健康码。

11.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标准

根据《公告》要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 其他事宜

考生需核验闽政通APP动态“八闽健康码”并检测体温,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体检;存在疫情防控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体温异常(≧37.3℃)等情况,应配合工作人员接受进一步检查。体检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1年8月11日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2021年度自主招聘

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

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综合

排名

1

SP169

医学美容科

医师

1

康洁

2101169003

1

2

SP171

理疗科技师

1

何桢

21011710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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