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组将于2021年12月6-12月30日对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福州市第六医院、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第八医院开展巡查工作。
根据《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要求,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将受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医院在加强党建工作、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医疗纠纷等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查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查受理电话:0591-83302120;
电话受理时间:巡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
巡查意见箱:医院门诊综合楼大门东侧;
巡查意见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号楼,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立医院巡查组收,350026。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公立医院巡查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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