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日查房、治疗期间不得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性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视、陪伴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病员者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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